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应考尽考、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席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二)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立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四)复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及提交方式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三)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应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 60分以下者不予通过。
四、录取
录取成绩=外语水平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科研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及澳门最新网站游戏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